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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无欺凌 行为有底线 —— 北京市丰台区新北赋学校法治宣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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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是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重要摇篮,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是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更是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的保障。然而,校园欺凌现象屡有发生,不仅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破坏校园秩序,更触碰法律红线,成为阻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绊脚石。为坚决遏制校园欺凌,增强学生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2026 年 4 月 17 日 14 点,北京市丰台区新北赋学校在元培大讲堂隆重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特邀王文元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并为高二年级全体学生带来 “青春无欺凌 行为有底线” 主题法治讲座,以专业法治知识为青春护航,引导学生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权益,争做新时代守法高中生。

校园是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重要摇篮,平安、文明

一、法治副校长聘任:构建校园法治保护新格局

聘任法治副校长是学校落实法治教育、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关键举措,更是整合司法资源、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的重要实践。北京市丰台区新北赋学校始终高度重视学生法治教育,将法治宣传融入日常教学与校园管理全过程,此次聘任王文元检察官为法治副校长,标志着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迈向专业化、系统化新阶段。

王文元检察官深耕未成年人检察领域多年,具备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与专业的法治教育能力,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与违法犯罪规律,擅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用真实案例剖析违法危害。聘任仪式上,学校领导为王文元检察官颁发聘书,对其加入校园法治教育队伍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希望借助检察官的专业优势,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法律咨询、案例解析等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法治观念,明晰行为边界,从源头预防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问题发生,为学生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成长环境。

王文元检察官表示,将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主动对接学校法治教育需求,结合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聚焦校园欺凌、网络安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热点问题,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力学校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协同发力的校园保护体系。

王文元检察官表示,将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

二、法治宣讲干货满满:全方位解读校园欺凌与法律责任

本次 “青春无欺凌 行为有底线” 法治讲座,王文元检察官围绕检察院职能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界定、校园欺凌法律认定、欺凌应对方法四大核心内容,通过互动讲解、案例分析、法律解读相结合的方式,为高二学生带来一堂生动实用、入脑入心的法治课。

(一)明晰检察职能:知晓法律保护 “保护伞”

讲座伊始,王文元检察官详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的核心职能,重点讲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职责范围。未检部门作为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机构,肩负着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涵盖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法治宣传教育、权益保护救助、校园安全监督等多项工作,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司法力量。通过讲解,学生们全面了解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明白遇到侵害、欺凌等问题时,可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法律始终是未成年人最坚实的后盾。

(二)区分行为边界:认清不良行为的严重危害

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育关键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部分看似轻微的行为,若不及时纠正,极易演变为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触犯法律。王文元检察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清晰梳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具体类型及法律后果,让学生精准区分 “小过错” 与 “大问题”。

其中,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旷课、逃学、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沉迷网络等,这类行为虽未触犯刑法,但违反校规校纪与社会公序良俗,若放任不管,会逐步偏离成长正轨;而严重不良行为则包括结伙斗殴、寻衅滋事、多次欺凌他人、传播淫秽信息、盗窃、敲诈勒索等,这类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严重扰乱校园与社会秩序,行为人需承担相应行政处罚,若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通过真实案例警示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及时纠正不良行为,才能守住成长底线。

(三)界定校园欺凌:明确法律责任不触碰红线

校园欺凌是本次讲座的核心内容,王文元检察官依据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校园欺凌的法律定义、表现形式及法律责任,彻底打破学生对欺凌 “只是开玩笑”“不算大事” 的错误认知中国政府网。

校园欺凌是指学生之间,一方在年龄、身体、人数等方面占优势,蓄意或恶意对另一方实施欺压、侮辱行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事件,具体表现为四大类:一是肢体欺凌,如殴打、踢踹、推搡、抢夺财物、故意损坏他人物品等;二是语言欺凌,如辱骂、恐吓、嘲笑、起侮辱性绰号、诋毁他人等;三是社交欺凌,如恶意排斥、孤立他人、挑拨离间、限制他人社交等;四是网络欺凌,如通过社交平台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传播隐私、发布丑化照片、恶意 P 图等佛冈县人民政府。

检察官重点解读了校园欺凌需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三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方面,欺凌者需承担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责任,监护人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方面,欺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14 至 16 周岁未成年人多次实施欺凌、情节严重的,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刑事责任方面,若欺凌行为导致他人轻伤及以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随意殴打、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以暴力、胁迫手段索要财物的,可能构成抢劫罪,年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需承担全部刑事责任,年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抢劫等重罪的,同样需承担刑事责任。通过法律条文与案例结合,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绝非 “小事”,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四)传授应对方法:争做守法拒欺凌好少年

面对校园欺凌,很多学生不知如何正确应对,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冲动反抗,反而加剧伤害。王文元检察官结合实践经验,传授实用、安全、有效的欺凌应对方法,引导学生做到 “三不原则”: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

不做欺凌者:树立尊重他人、友善待人的意识,控制自身情绪,理性处理同学矛盾,不打架、不辱骂、不参与欺凌,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不做受害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单独前往校园偏僻角落,不显露贵重财物,遭遇欺凌时不硬碰硬,优先保证自身安全,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留存欺凌证据,学会用法律维权;不做旁观者:拒绝围观、起哄、传播欺凌信息,不做欺凌者的 “帮凶”,发现欺凌行为及时制止或向老师、学校报告,主动关心被欺凌同学,用正义与温暖抵制欺凌。检察官强调,面对欺凌,沉默与纵容只会让恶行蔓延,勇敢说 “不”、主动求助,才能守护自己与他人的安全。

不做欺凌者:树立尊重他人、友善待人的意识,控制自身情绪

三、宣讲圆满落幕:法治种子扎根校园守护青春

此次 “青春无欺凌 行为有底线” 法治宣讲活动,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实用性高,赢得全体师生的一致好评。讲座过程中,学生们认真聆听、积极互动,主动提问咨询法律问题,检察官耐心细致解答,现场氛围热烈浓厚。

通过本次宣讲,新北赋学校高二年级学生进一步认清了校园欺凌与不良行为的严重危害,明晰了法律边界与行为底线,掌握了自我保护与应对欺凌的实用方法,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学生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自觉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规范自身行为,坚决抵制校园欺凌,既不做施暴的欺凌者,也不做沉默的受害者,更不做冷漠的旁观者,用文明友善对待同学,用法律武器守护权益,用实际行动共建和谐校园。

通过本次宣讲,新北赋学校高二年级学生进一步认清了校园欺凌与不良行

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法治宣讲活动是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一环,未来将以法治副校长为依托,持续开展常态化、多样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全校各年级,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德育教学、日常管理全过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校园法治教育体系。同时,学校将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要求,建立校园欺凌零容忍处理机制,完善预防、干预、处置全流程体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关注学生心理健康,联合家庭、司法、社会等多方力量,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坚决杜绝校园欺凌发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让校园成为最安全、最温暖的成长港湾中国人大网。

青春年少,理应向阳而生;法治护航,方能行稳致远。北京市丰台区新北赋学校将始终坚守育人初心,牢记法治教育使命,以 “青春无欺凌 行为有底线” 为准则,持续深化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守护美好青春年华,为培养懂法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高中生不懈奋斗,为构建和谐有序、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筑牢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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